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朋友的妹妹5中字九天雄鹰,谁与争锋!三十年血与火铸就的不败传说,踏过尸山走过血海成就的无敌威名。这是一群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人,他们组成了华夏最早的特种部队——雄鹰。三十年前,“神圣天使”猖狂,犯我边疆,飞鹰力挽狂澜,一夜血杀成就华夏赫赫威名。三十年后,“血色蔷薇”弥漫,复寇我边关,谁人能挡?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看不到硝烟的战争,故事的开始,要从一场声势浩大的特种选拔说起,。(小说内容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挂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血色雄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某天,人类突然发现:另外一个次元中,存在着克隆的人类世界,世上所有朋友一切,那里都留有备份,两的妹个世界之间,经由未知的时空隧道相连……1999年妹57月,诺查丹马斯的预言成了笑话中字;然而,在那个复制品中,末日如期降临,众神之战摧毁了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