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无情,以岁月作刀,屠宰万物生灵。 大地不仁,竟化身为砧,视众生为鱼肉。 屠刀之下,皆为蝼蚁。 其中一只蝼蚁却不服。 我命由我不由天! 天不容,以莫测天威将其镇压。 蝼蚁反抗,誓死佑生,不惜粉身碎骨,终参透无敌玄功,召来毁世神剑。 天外来剑,助我显威,我命由我,何必由天!女儿的朋6中字线观清那一天,情敌派人送来一道选择题。一杯毒酒,三尺白绫,二选一。做完,她就死了。重生后,她只想远离雍亲王府,努力赚银子养儿子,过安稳平静小日子。谁知有个冷面男人挡到她面前,一本正经说:“本王对你一见倾心,跟着本王你就有数不尽的金银珠宝,穿不完的华服美裳,吃不尽的山珍海味,就连本王也是你的……”她说:“我有儿子了……”他说:“本王家大业大,养得起。”她说:“儿子是我亲生的。”他说:“你看你,竟如此贤惠,还未入府,就替本王省了银子,十月怀胎费,生产费,月子费,孩子乳母费……这样吧,本王全给你补上。”“……呃。”“
我不是迷途的羔羊,我是迷女儿途之的朋狼!6中(卷七始:矮人战争篇)我叫字线刀魂,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确实是杜兰德那家伙的分身,也几年前一场意外,使我拥有了观清如同吸血鬼一般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