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三十六世纪,新人类与变异兽为生存争斗不休……一个少年郎觉醒眉心竖眼,不断升级中,竖眼获得透视,遥视,显微……然而眉心竖眼最根本的能力依旧是穿梭时空。恒沙世界,亿万时空,皆可穿梭,谓之最强!深点轿喘顶撞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递上可爱蓬蓬裙)闻瑾瑜:我是男孩子!(暴青筋)有这样的废柴老爸,闻瑾瑜只好洗衣煮饭样样自己来,偏偏闻初九不仅总跑来帮倒忙,还厚脸皮的天天入侵到他的梦里!(误)於是当小屁孩深点渐渐长大,心里盘算的始终只有一件事……今晚一定要把老爸推倒!四大天王之一的妖孽歌王戈锐是陶瓷的梦中情人他离他的生活一直都很遥远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成为他的大学校友、家庭私人助理然后又成了他的恋人……一切简直就像做梦一样不可思议陶瓷充满苦难的人生变得妙不可言可是突然轿喘有一天,梦醒了我喜欢你的时候,你是我的一切我不喜欢你了,你就是一坨狗屎入夜,她不小心掉入王府浴房,不仅把他看光还顺势摸了他一把顶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