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了瞬间移动干点儿什么好?怀着对高等文明的幻想,刘昂决定去探索地外星空。然而理性分析一波,如果他1秒钟可以探索1颗星球,如果他能够活上100年,如果他能一天24小时雷打不动地在宇宙中穿梭,可穷极一生也只不过能探索31.536亿颗星球。然而,只是银河系就有2000多亿颗恒星,宇宙当中,更是有数千亿的星系……于是刘昂怂了,在发现了天璇星文明后,他就当起了文明的搬运工,在两颗星球上享受着自己的生活。至于是否还有更加先进的文明,谁知道呢?我年轻的的继姆2一个在漫威世界争分夺秒,渴求着愉悦的人。黑夜中,诺赫一身黑袍站在大楼之上,俯视着纽约的繁华,他拉低了帽檐,低声道:他们,在躁动,因为我……他掌握着至高无上的神秘,化出了一个又一个身份,演出了一场大戏,但最后全部都变为了真实他的身后,站立着很多人,睁着写轮眼的斑,手持神圣之剑的阿尔托莉雅,嬉笑着的多弗朗明哥,高傲的吉尔伽美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