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欧洲黑人乱草狂马林恩穿越到了大海贼时代,此时距离顶上战争还有十三年。吃下了英雄果实后,林恩获得了英雄联盟角色的技能,开始了在这个时代的暴走——那一年,费舍尔·泰格还没有袭击玛丽乔亚;那一年,泽法的右臂还未被砍断;那一年,金狮子刚刚越狱;那一年,德雷斯罗萨和阿拉巴斯坦的阴谋尚未开始;那一年,和之国还在回忆御田传奇的一小时;……那一年的顶上战争,林恩一手抓住黑胡子的拳,一手掐住赤犬的脸,将两人对撞,震碎了整个马林梵多!【剧情向】【莽夫】【横推大海贼时代】!
重生七十年代,没吃没喝不担心,欧洲她有空间;黑人遇上各类极品,斗智斗勇不害怕,她有胆量:她往致富路上一气狂奔,就乱草想当农村白富美;狂马只是,撞上一位腹黑的帅哥哥,她有点犯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