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妻子闺蜜的补偿中字重回青葱十八岁,林文华却不想再像前世那样,一心钻在挣钱上,枉顾太多事,留下了太多遗憾。 钱对他来说,够用就行了! 世界那么大,他哪都想看看!他想开车自驾远方,想去边疆感受人文,想参与十几万人狂欢的电音节,去看一场超级碗发朋友圈,或者亲临维密现场,如果可以的话,找个气场冷艳的超模女票,身高要一米八的那种…… 为了不是整天想屁吃,他要想办法搞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