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佣兵罗开先非洲任务中遇到意外,穿越时空到千年之前的非洲,周边都是黑漆漆的部落野人以及草原猛兽,偶遇乡人也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群体,该怎么生存下去?即使他是个兵王,个体的力量同样微不足道,更何况在没有归属感的非洲。所以……回故乡吧。陌生的城市中,他是不受约束的野蛮人,拐走法蒂玛人的大科学家……搬空君士坦丁堡的学术图书馆……打包阿拔斯人手下的工匠团……等回到东方的土地,却现他居然无法踏足家乡的领土,因为宋王朝的永兴军和秦风路的官僚们都把归来的他当成了肥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千年军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老公的大棍棒太厉害毛毛虫还记得白雪落红梅,她们嬉戏了整个年华,还记得她将最心爱的发钗插入她的发髻,愿她一生不孤。曾经,杨柳湖岸,他策马而行,她笑靥吟吟。红墙之后,笛声悠悠,琴声瑟瑟,他为她驰马策鞭,天上人间;她于他,只有一个笑容。她也曾仰慕君恩,可是原来,一个恩字,就是一段情的葬地。一步步走上权利的巅峰,她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老公小剧场许恋爱没谈半个,吻戏写这么6?阮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的大…你,你「我见过你——见过这棍棒世上最美的风景」听说,那两个保送生是一对情侣当年风靡全高中的这对狗人,到太厉大学继续身体力行虐害毛狗事业*全校都知道,那个甫一进校门,震惊四野,帅的天理难容的毛虫国防生,宠他的小女朋友宠的不像话,各种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