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特种兵,在一次战斗中,由于太过大意。自己拉响的手榴弹把自己炸死了。这是我作为特种兵的耻辱,抹不掉的耻辱,呜呜。现在我站在一个熙熙攘攘的街道,我掐了一把脸,有知觉!我还没死,然而这是什么鬼啊。人人穿着唱戏的戏服,我和怪人一样,站在街旁,穿着被手榴弹炸成布条条的破烂衣服,和要饭的毫无差别。“好可怜啊,娘亲给他一个铜板吧。”叮铃一声清脆的响,我真被当要饭的了!女大十八禁穿行于黑暗之中,漫步于轮回之间;拳头代表暴力,双眼代表智慧;我无限于轮回,登顶于永恒。这其实就是一个想当狂战士的暴力男一不小心成为法爷的故事。百万字完本老作者,从无断更少更记录,人品有保证,大家可以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