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由于命运的捉弄,一个隐藏的误会导致了七年的分离,七年后当默笙从美国返回故土时,两人再次相遇,情依旧,但……天狼副利院私人永久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用别人的笔写字的时候,前几个字非常像被借笔人写的,然后越写越不像,直到变成自己的笔迹。如果有人利用这种办法仿造签名将会如何,比这还要奇异,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国安十二分局遇过的比比皆是。吕乔木就是我,一个挫人,创业失败不算,紧跟着还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思考了一夜,不想拖累父母,决定放弃治疗,找份工作给父母留点养老钱,又买了一份意外险,受益人还是父母。就在找工作的时候,意外加入国家安全局,从此人生不再平凡!都说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其实是在写自己,这话不假,因为直接陈述比想套口要来的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