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不穿内衣的邻居超能力者、通灵者、巫师、女巫、祭祀等等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人,都被称为灵能力者。而这是一个灵能力者,梦想成为英雄的故事,PS:概有通灵王、幽幽白书、灵能百分百、滑头鬼之孙、游戏王、圣杯系列等等,具体大家可以慢慢在里面找。书友群1:214639790书友群2:531681493
15天后,她被他人算计,不穿原本该在监狱的他却如天神般出现,原来所有的过往,只不过是别人蓄谋已久的阴谋和他刻意的隐忍和将计就计……只是她失去的,势必要在他身上重宋琉汐怎么也没想到应聘的这家杂志社总编竟是十年前的初恋男友许莫璟,内衣面对许莫璟纷沓而来的诘难宋琉汐步步隐忍退让,其间有笑也有泪,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要破镜重圆的节奏的邻,十年前的误会终将大白于天下,幸福的钟声又将敲起..自从和著名漫画家北越确定恋爱关系,易舒身为漫画助理兼女朋友的日常,变成了以下场景——北越邀请:“居今天天气不错,我们约会去?”易舒提醒:“你稿子没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