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初然,在反噬怪物后就不是普通人了。都怪那只卖萌的苟契白华‘勾引’我...不过运气很好,我不仅拥有了一个强大的意识空间。可是...可是食魂鬼二话不说捉我去冥界,然后我一激动就把传送门炸了个洞,不过我发誓绝对不是故意的。逃出去的鬼魂好多喔。没办法,我会乖乖的把它们都逮回去的。在前天遇上的那个美少年是不能再想了,如果我一辈子都在漫漫捉鬼的道路上呢。哎...91天马传媒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 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 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 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 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 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 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 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 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更令人绝望的是,按照小说中的时间点,她穿过来的时候,女炮灰91天马已经得罪了男主……阮恬“……”万幸她现在只是开了个头,还没错得太离谱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