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灵气复苏爆发三年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根菩提枝,能够点化万物为生灵。于是,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点化它,丢在到天上,变成了一位肤白腿长的女仆小姐姐。他又找到了自己的五菱面包车,点化它,变成了一个憨厚光头的肌肉男。他点化了冰箱、空调、菜刀......它们都成了妖。最后......他发现自己被这帮子妖怪拥护着成为超级大佬。为什么会这样呢。沈云面对着众人敬仰的目光,努力保持着威严,但是心里慌得一批。我真不是大佬啊。PS:这是一本伪无敌爽文。你比我丈夫厉害中文游走在盛世和末世之间。一面是歌舞升平,一面是尸山血海。想要避劳就逸,却不得不血战到底。驽马恋栈,虎口残生。当风秉烛,仍要引吭高歌。盛世高歌颂万古,末世功成万骨枯。这一路走下来,风云变幻。就连周朝安自己都没想到。他竟误打误撞的成了末世中的普罗米修斯。盛世里的最后一个歌王。